规格:5g*15袋(汉典)
国药准字Z20090819
北京汉典制药有限公司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该药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慎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