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000TU/ml
S20150040
1、注射用脱敏疫苗必须由经过培训或具有变态反应治疗经验的医师开具处方和使用。
2、注射时,病人必须无急性病症状(例如过敏症状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特别是无哮喘症状。
3、下列情况应特别谨慎:使用ACE抑制剂的病人;依从性很差的病人;孕妇。
4、由于上述过敏反应治疗准则中建议使用肾上腺素治疗过敏性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注意肾上腺素的禁忌。
5、每次注射前,要询问并记录病人对上一次注射的耐受情况及其伴随治疗。禁忌症和医嘱隔绝变应原等病史。
6、必要时测定哮喘病人肺功能(如最大呼气流量)。根据病人治疗期病史数据,决定下次注射剂量。注射当天避免剧烈运动(包括引用酒精性饮料,桑拿浴和热水泡浴)。注射后偶见疲乏,开车、从事机器操作或悬空作业的病人尤其要注意。
7、对于同时接种抗病毒或抗细菌疫苗的病人,最后一次脱敏注射和接种疫苗之间应至少间隔一周;接种疫苗后2周,可继续脱敏治疗,使用最后一次脱敏计量的半量。随后根据剂量准则,每隔7-14天递增剂量。
8、每次注射前,注射瓶要摇匀,核对制剂瓶上的病人姓名、制剂组成和浓度。
9、如果变应原组成改变,或病人用过另一种脱敏制剂(包括口服剂),必须从最低浓度重新开始治疗。
10、避免血管内注射(有呼吸困难危险)。医生应叮嘱病人将其在治疗期间发生的任何健康变化(例如感染性疾病或怀孕)立即告知医生,以便医生重新调整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