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0克(相当于原药材13.2克)
国药准字Z1302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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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实有热者慎服。
2.本品宜饭前服用,服药期间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6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