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20387
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
2、本品禁止与其他抗抑郁药物同时使用,以避免引起“高5-羟色胺综合症”的危险。
3、使用中枢性镇痛药(度冷丁、可待因、美沙芬)、麻黄碱、伪麻黄碱或苯丙醇氨患者禁用本品。
4、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5、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6、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心、肝、肾功能。
7、由其他抗抑郁药换用本品,建议停药2周后再开始使用本品;氟西汀应停药5周再开始使用本品。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9、儿童用药:禁用。
10、老年患者用药:酌情减少用量。
11、药物过量:
服药过量后,经过12小时左右潜伏期,迅速出现中枢神经兴奋状态,表现激越,出汗心动过速、肌强直、反射亢进、谵妄以及高血压和高热等。体温高达40℃以上,舒张压超过120mmHg时,可有剧烈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和癫痫发作等高血压脑病征象。少数病人出现低血压,呼吸抑制及出血倾向。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洗胃,清除胃内毒物。
(2)输液并以渗透性利尿剂强迫利尿,尿液酸化(可输入大量维生素C)有利于加速药物的排泄。
(3)视病情给予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