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4g
国药准字B20020581
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杜晓霞 副主任医师
鹤岗市人民医院 中西医结合科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如果自身是过敏体质的患者也要慎用,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也要禁止使用。 同时,感冒发热的病人不宜服用,而且患有慢性疾病的、儿童、孕妇都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如果需要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避免发生药物相互作用,最好咨询医生或药师后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