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4g/片
国药准字Z23020015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忌服辛辣刺激等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患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