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4g
国药准字Z44023814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