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5g
国药准字H44023467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1.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5.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