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100mg
国药准字H20067055
吉林省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
(还有13个药企生产)
1、本品为生物制剂,长时间高温,能使本品变浊或沉淀,应立即停止使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4、儿童用药: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5、老年用药: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6、药物过量:尚无该方面研究资料。
熊洪海 主治医师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感染科
当本品因为贮藏不当出现了性状改变,或者患者有过敏史、肝昏迷、氨基酸代谢障碍、严重的氮质血症等疾病需要禁用此药。 肝水解肽注射液需要按照医生规定的药量方法使用,如果出现用法操作不当药物使用过量,很容易出现比较严重的后果。使用肝水解肽注射液期间切勿超量,避免影响到机体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