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g
国药准字H20050522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1、应用本品时必须密切监察脉搏及血压,以便及时调整剂量。
2、下列情况慎用:近期心肌梗塞、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甲状腺功能低下、营养不良、严重肝脏、严重肾脏疾病或低温的病人。
3、用药期间宜保持卧位,站起时应缓慢、以防突发体位性低血压。
4、长期连续用药可产生耐受性,故不宜长期连续用药。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只有在医师认为应用本品利大于弊时才能使用。
6、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建立。
7、老年用药:同一般患者一样,根据对药物的反应调整剂量。
8、药物过量:如收缩压下降至<90mmHg和心率较给药前增加>10%,可考虑停药。如出现持续性低血压,应采取适当措施升高血压、如抬高下肢或使用升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