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3g
国药准字H20080523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1、配好的输液,用铝铂纸包裹避光,6小时内可保持稳定。本品不能与葡萄糖溶液、林格氏溶液及所有可能与硫基或二硫键起反应的溶液配伍使用。在治疗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同时,对糖尿病本身的控制也是必需的。由于活性成份对光敏感,应在使用前将低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从盒内取出。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本品。
3、儿童用药:儿童和少年应排除在治疗之外,因为还没有经过临床验证。
4、老年用药:临床上无需特别调整使用剂量。
5、药物过量:迄今尚未见硫辛酸中毒特征的报道,也未见可能出现的中毒症状的药理学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