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5g
国药准字Z19993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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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虚寒性胃脘疼痛慎用。4.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5.孕妇慎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