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氯唑沙宗125mg,对乙酰氨基酚150mg
国药准字H20113146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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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已知对药物过敏或有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3.未有医生许可,不可连续用药超过1天; 4.驾驶或操纵具有潜在危险机器的患者慎用; 5.本品应置于儿童不易取得处。
单建林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骨科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禁忌对乙酰氨基酚或者是氯唑沙宗过敏的患者服用。 如果有比较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或者是已知对药物过敏,甚至是有过敏史的患者,需要谨慎用药。如果从事驾驶或者是操纵具有潜在性的危险机器需要慎重用药,孕妇或者是哺乳期的妇女安全性以及有效性尚未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