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Z33020679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胃弱、体虚者慎用。
3.运动员慎用,或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含有雄黄,不宜长期使用。
5.疮疡阴证临床表现为疮疡皮色不变、漫肿、流脓清稀、久不愈合者慎用。
6.颈部淋巴结结核患者不宜单独使用,建议与抗结核药联合使用。
7.乳腺炎患者应暂停哺乳,可用吸奶器吸出乳汁,保持乳头清洁。
8.重症患者应采取中西医结合综合措施治疗。
9.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12.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难消化的食品及海鲜,戒烟酒;以免加重病情。
13.服药期间,要舒畅情志,忌忧思恼怒,防忧郁,以免加重病情。
14.服药期间,注意休息,避免劳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适量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