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45g
国药准字Z10950081
沈阳东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内热咳喘及虚喘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