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支装20ml
国药准字Z14021909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1.临床应严格按照本品功能主治辩证使用。 2.本品活血化瘀,有出血倾向者禁用。妇女月经期停用,月经净后再用。 3.本品对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应慎用。 4.首次用药宜选用最小剂量,对红花花粉过敏者慎用。 5.年老体弱者,心肺严重疾患者用药要加强临床监护。 6.处按(用法用量)中说明使用以外,伴有糖尿病等特殊情况时,改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 7.临床应用时,滴速不宜过快,儿童及年老体弱者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以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8.本品偶见与丹参注射液联用诱发多脏器损伤。 9.治疗期间,心绞痛持续发作,宜加服硝酸酯类药物或遵医嘱。 10.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等异常情况,均不能使用。 11.本品稀释后及输注前均应对光检查,若出现浑浊或沉淀不得使用。 12.配制好后,请在4小时内使用。 13.本品不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14.输注本品前后,应用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输液的前后两种药物在管道内混合,引起不良反应。 15.静滴初始30分钟内应加强监护,发现不良发应应及时停药,处理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