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ml:10mg
国药准字H51020666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3.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4.6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6.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