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ml:0.15g
国药准字H51023980
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
1、严重肝损伤:超剂量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可引起严重肝损伤,故本品用量应严格按说明书应用;长期用药应定时检查肝生化指标。用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建议对乙酰氨基酚口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2g。
2、过敏体质者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应尽量避免合并使用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或其他解热镇痛药的药品,以避免药物过量或导致毒性协同作用。
4、N-乙酰半胱氨酸是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较差。
5、下列情况应慎用:
(1)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
(2)肾功能不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
(3)胃溃疡患者慎用。
6、急性哮喘,膀胱颈部梗阻,骨髓抑制,心血管疾病,昏迷,闭角型青光眼,肝功能不全,高血压,胃溃疡,前列腺肥大症状明显者,幽门或十二指肠梗阻,呼吸系统疾病(尤其是儿童,服用本品后痰液粘稠,影响排痰,并可抑制咳嗽反射),癫痫患者(注射给药时可增加抽搐的严重程度),黄疸,各种肝病以及肾功能衰竭,Reyei’s综合症(异丙嗪所致的锥体外系症状易与Reyei’s综合症混淆)患者慎用。
7、在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8、对诊断的干扰: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9、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5%)可于应用对乙酰氨基酚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已知对吩噻嗪类药高度过敏的病人,也对本品过敏。
10、本品中异丙嗪有镇静催眠作用,凡驾车、船、高空作业、操纵机械者不宜使用本药。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服用盐酸异丙嗪后,可诱发婴儿的黄疸和锥体外系症状。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故孕妇禁用。虽然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过本品或本品的代谢产物排出,但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到一定浓度,所以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12、儿童用药:小于3个月的小儿体内的药物代谢酶可能不足,禁用。
13、老年用药:老年人使用盐酸异丙嗪易发生头晕、呆滞和低血压。
14、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