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5ml:16.7mg(0.15mg*100喷)
国药准字H20113533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1.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操作精密仪器。从事其他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的工作的患者慎用。 2. 对镇静药、催眠药、抗组胺药及乙醇等有增强作用。 3.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