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37022639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口服制剂:
1、服药期间不宜驾驶、从事高空及有危险的作业。
2、本品不宜与乙醇、中枢神经抑制药,如催眠药、镇静药安定类等同时服用。
3、患有下列疾病者,如:眼内压升高、甲亢、心血管及高血压病、溃疡病、前列腺肥大和尿路梗阻等,慎用。
4、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5、本品不能用于新生儿及早产儿。
6、在老年病人(≥60岁)服用氯马斯汀时更容易导致眩晕、镇静、低血压等。在下列情况时应慎用:有支气管哮喘病史、眼内压升高、甲亢、心血管疾病等。
7、药物过量:常见的反应为口干、瞳孔固定散大、脸部潮红、发热。也可以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或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儿童最初主要表现为一系列中枢神经系统兴奋综合症,包括激动、幻觉、共济失调、肌肉抽搐、手指多动症、高热惊厥、震颤、反射亢进及随后的反射抑制、心脏、呼吸骤停,儿童在产生幻觉之前可有轻微的抑制。成人主要表现为嗜睡至昏迷程度不等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抗组胺类药物引起惊厥的剂量与致死量之间非常接近。惊厥意味着不良的预后。药物过量可引起儿童和成人昏迷和心血管严重反应。服用过量药物至出现毒性反应之间的潜伏期非常短,大约半小时-2小时。其它药物的过量(如三环抑制药)也可表现类似于抗胆碱能症状。
注射制剂:
1、本品能够影响反应能力,因此可削弱从事驾驶及机械操作的能力。并且,遇酒精作用增强。
2、患有窄角型青光眼、胃溃疡、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有症状的前列腺肥大伴尿潴留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慎用抗组胺药物。
3、因本品含有乙醇,所以注射速率应尽量缓慢。
4、本品含有山梨醇,不应该用于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患者。
5、应考虑是否该用于高危患者如肝病或癫痫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不得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少量本品可分布到乳汁中。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另外儿童用药剂量不同于成人。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
(1)给予2.5岁儿童2.5mg、4岁儿童3.75mg可导致轻至中度中毒,给予16岁青少年25mg可导致轻度中毒,给予成人100mg催吐后可致中度中毒。
(2)用药过量可有如下症状:嗜睡,意识不清和/或兴奋(儿童为主),共济失调,震颤,头痛,幻觉,抽搐,口干,脸面发红,高热,瞳孔散大,尿潴留,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大量给药可能导致血压降低和心律失常,恶心和呕吐,还可能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未见致死的毒性报道。
(3)中毒治疗:出现上述症状时,即刻停药。根据需要监测循环功能;抽搐和急性肌张力障碍时用安定治疗;严重的中枢抗胆碱能作用(兴奋,幻觉)用毒扁豆碱治疗;血压下降时静脉输液,必要时用多巴酚丁胺和/或去甲肾上腺素治疗,确保尿液通畅。进行人工呼吸急救,供氧;给予其它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