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4克
国药准字Z20050425
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
1、忌食辛辣、生冷、少进油腻食物。
2、经期不宜服用。
3、伴有月经紊乱或其他疾病如:离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青春期少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经前乳房胀痛伴有肿块者,应先去医院检查诊断,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月经过期伴有胃脘胀痛,恐心呕吐者应去医院就诊,排除早孕。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8、头痛伴眍吐的发作与月经周期无相关者,应去医院就诊。
9、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