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75g(按C6H13NO5·HCl计)
国药准字H20060647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宜在饭时或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6周以上用药应由医师确定是否必要,并应有医师指导。
5、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由于缺乏其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的治疗。
10、对存在以下情况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对于患有葡萄糖不耐受问题的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及在治疗过程中,建议定期监测控制血糖,必要时给予胰岛素治疗。
(2)对患有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中,推荐进行血脂的监测,因为在部分病例中,观察到接受氨基葡萄糖治疗的患者出现高胆固醇血症。
(3)观察到开始氨基葡萄糖治疗后会引起哮喘症状恶化(当停止氨基葡萄糖给后,上述状况消退),因此,开始使用氨基葡萄糖治疗的哮喘患者应注意到症状可能会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