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5mg
国药准字H20080287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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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