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40mg
国药准字H20051116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
3、下列情况慎用:
(1)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
(2)糖尿病。
(3)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4)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5)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
(6)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
(7)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
(8)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9)前列腺肥大。
4、随访检查:
(1)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
(2)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
(3)肾功能。
(4)肝功能。
(5)血糖。
(5)血尿酸。
(7)酸碱平衡情况。
(8)听力。
5、药物剂量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
6、肠道外用药宜静脉给药、不主张肌内注射。常规剂量静脉注射时间应超过1-2分钟,大剂量静脉注射时每分钟不超过4mg。静脉用药剂量的1/2时即可达到同样疗效。
7、本药为加碱制成的钠盐注射液,碱性较高,故静脉注射时宜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而不宜用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8、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充钾盐。
9、与降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
10、少尿或无尿患者应用最大剂量后24小时仍无效时应停药。
11、运动员慎用。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药可通过胎盘屏障,孕妇尤其是妊娠前个月应尽量避免应用。对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动物实验表明该品可致胎仔肾盂积水流产和胎仔死亡率升高。
(2)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13、儿童用药: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应延长。
14、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会增多。
1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