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30mg
国药准字H20010330
黑龙江澳利达奈德制药有限公司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 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