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g:75mg
国药准字H20055522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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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2、使用过程中,避免接触眼睛。
3、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
4、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熊洪海 主治医师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感染科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是不可以使用药物的,否则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也可能会影响到胎儿的健康。过敏体质的人群要慎用。在药物的性质发生改变之后是不可以使用的,使用的过程中如果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药物,并用清水把皮肤清洁干净。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需要咨询医师后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