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0ml:7.49g(总氨基酸)
国药准字H20056505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基水杨酸配伍使用。
2、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储存再用,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3、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4、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