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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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

规格:原料药

国药准字H34022424

恒诚制药集团淮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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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硝唑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甲硝唑片: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

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4、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参照用法用量项下内容。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大剂量可致抽搐。

甲硝唑口颊片、甲硝唑口腔粘贴片:

1、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

2、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含酒精的饮料。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甲硝唑缓释片:

1、严重肝病患者甲硝唑代谢缓慢,最终导致甲硝唑及其代谢产物在血浆中蓄积。因此,在这类患者用量应低于常规剂量,并谨慎用药。

2、甲硝唑治疗期间会使念珠菌病症状加重,需用抗真菌药进行治疗。

3、服药期间和服药后三天内避免酒精饮品。 

4、有血液异常或血液异常史的患者需谨慎用药。

5、在甲硝唑治疗期间可见轻度白细胞减少,重复用药前后应进行白细胞计数和分类检查。

6、一旦出现异常神经系统症状需立即终止应用甲硝唑。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需谨慎用药。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小鼠灌胃给予甲硝唑(按体表面积一次60mg/㎡,大约为临床用量的10%),一日一次,不产生胎儿毒性。但在单剂量腹膜内给药动物研究中曾出现宫内死亡现象,不能确定是否与用药有关。由于对妊娠妇女缺乏深入的对比性研究,而且动物研究并不总是可以预示人类的反应,同时甲硝唑又是啮齿动物的致癌剂,并且甲硝唑可迅速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循环,因此妊娠三个月内应避免使用。

8、儿童用药:甲硝唑缓释剂型在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9、老年患者用药:肾功能下降不改变甲硝唑单剂的药代动力学。然而肝功能下降的患者甲硝唑的血浆清除率下降。老年患者甲硝唑的药代动力学可能发生改变,因而对老年患者有必要监测血药水平以调整甲硝唑用量。

10、药物过量:有自杀企图或意外过量服药的病例中有单次口服甲硝唑最高到15g的报道。症状有恶心,呕吐和共济失调。口服甲硝唑在恶性肿瘤治疗中作为放射性感光剂进行了研究。隔天6g-10.4g,连用5-7天,有神经毒作用包括外周神经炎和惊厥发作的报道。治疗:甲硝唑过量没有特效解毒药;因此,处理措施包括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

甲硝唑胶囊: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禁用。甲硝唑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仿。动物试验显示甲硝唑对幼鼠具致癌作用,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若必须用药,应暂停哺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48小时方可重新哺乳。

12、儿童用药:儿童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13、老年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14、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甲硝唑洗液:

1、使用本品时,尚需考虑全身用药。

2、用药前应详细检查容器和药液,如发现漏药或药液变色、混浊等情况,不得使用。

3、药液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可保存使用。

4、避免和眼睛接触。

5、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或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

6、肝、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7、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发现,甲硝唑腹腔给药后,对胎仔有毒性。而目前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尚缺乏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9、儿童用药:儿童应慎用。

10、老年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因此应慎用。

11、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甲硝唑凝胶、甲硝唑乳膏: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甲硝唑栓:

1、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2、出现过敏反应时应停药就医。

3、如使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在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妊娠3个月之内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同成人。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甲硝唑阴道凝胶:

1、致癌、致突变: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已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有少部分患者,在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会出现白色念珠菌引起的阴道炎症状,应警惕。此外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予抗真菌治疗。

7、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应慎用并减量使用。

8、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禁止性生活。

9、本品仅供阴道内使用,若意外接触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发现,甲硝唑腹腔给药后,对胎仔有毒性。而目前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尚缺乏足够和严密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11、儿童用药:儿童应慎用。

12、老年用药: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因此应慎用。

13、药物过量:本品未进行药物过量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甲硝唑阴道泡腾片:

1、使用7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 

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

5、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

6、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7、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甲硝唑注射液、甲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甲硝唑葡萄糖注射液: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的代谢产物可使尿液呈深红色。

2、原有肝脏疾患者,剂量应减少。出现运动失调或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重复一个疗程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3、本品可抑制酒精代谢,用药期间应戒酒,饮酒后可能出现腹痛、呕吐、头痛等症状。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动物试验中观察到致突变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是药动力学有所改变,应严密监测血药浓度。

7、药物过量:大剂量可致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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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月美 主任医师

济宁市中医院 普内科

甲硝唑片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以及血液病的患者禁止使用,这个药物有可能会出现消化道反应,如胃部疼痛、食欲不振、头痛、共济失调、肢体麻木、多发性神经炎等,少数患者会引起排尿困难,膀胱炎,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要多喝水促进药物的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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