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
国药准字H20054224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需定期检查网织红细胞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发生。
2、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
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尤其是妊娠后期或分娩期妇女应尽量避免使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5、儿童用药:新生儿避免使用。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