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125g
国药准字H3202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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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需定期检查网织红细胞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发生。
2、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
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尤其是妊娠后期或分娩期妇女应尽量避免使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5、儿童用药:新生儿避免使用。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秦建辉 副主任医师
鹤岗市人民医院 普外科
新生儿是不可以使用该药物的。同时在哺乳期的时候,如果需要使用药物必须要暂停哺乳,怀孕期间的女性是禁止使用的,否则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对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减少药物剂量。老年患者在用药的过程中,应根据肾功能的情况及时调整用药剂量,定期到医院做检查。治疗过程中要及时检查周围血象,以便及时发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