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袋装14g
国药准字Z21020035
辽宁汉草堂中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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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糖尿病患者慎用。2. 本品宜餐后服。3. 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4.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杜晓霞 副主任医师
鹤岗市人民医院 中西医结合科
对舒心颗粒的药物成分有过敏症状的患者、外感发热的患者,以及该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舒心颗粒。 自身属于过敏体质,以及患有糖尿病的患者,需谨慎服用该药物。儿童用药,需遵医嘱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果需要该药物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建议提前咨询医生,避免多种药物同时使用,发生药物相互作用,不利于疾病的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