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g (相当于原药材1.78g)
国药准字Z13021850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1 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 本品宜饭前服用。 4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