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每支装15ml(2)每瓶装120ml
国药准字Z45021781
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1. 忌不易消化食物。
2.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