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4ml:0.3g(以克林霉素计)
国药准字H20054178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胃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本品可引起假膜性肠炎)。
(2)肝功能减退。
(3)肾功能严重减退。
(4)有哮喘或其他过敏史者。
2、对本品过敏时有可能对其他克林霉素类也过敏。
3、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
4、用药期间需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需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轻症患者停药后即可能恢复;中等至重症患者需补充水解质和蛋白质。如经上述处理无效,则应口服甲硝唑250-500mg,一日3次。如复发再次口服甲硝唑,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者去甲万古霉素、口服,一次125-500mg每6小时1次,疗程5-10日。
5、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本品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疗程至少为10日。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一旦发生二重感染,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6、本品偶尔会导致不敏愿微生物的过度繁殖或引起二重感染,日发生二重感染,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7、疗程长者,需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8、严重肾功能减退和或、严重肝功能减退,伴严重代谢异常者,采用高剂量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9、本品不能透过血脑脊液屏障、故不能用于脑膜炎。
10、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可有相当大的差异,故药敏试验有重要意义。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胎儿无影响,但应用于孕妇尚缺乏经验,且本品可透过胎盘,故孕妇慎用。
(2)本品可分泌至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12、儿童用药:出生4周以内的婴儿禁用本品。其他小儿服用本品时应注意观察重要器官的功能。
13、老年用药:患有严重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易发生腹泻或假膜性肠炎等不良反应,用药时需密切观察。
14、药物过量: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