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11020715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白消安片:
1、慢粒白血病病人治疗时有大量的细胞破坏,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可明显升高,严重时可产生尿酸肾病。
2、对有骨髓抑制、感染、有细胞毒药物或放疗史的病人也应慎用。
3、治疗前及治疗中应严密观察血象及肝肾功能的变化,及时调整剂量,特别注意检查血尿素氮、内生肌酐清除率、胆红素、丙氨酸转移酶ALT(SGPT)及血清尿酸。
4、服药应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骨髓抑制程度、个体差异而调整剂量。
5、嘱病人多摄入液体并碱化尿液或服用别嘌呤醇以防止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的产生。
6、发现粒细胞或血小板迅速大幅度下降时应立即停药或减量以防止出现严重骨髓抑制。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孕妇、哺乳妇女不宜服用。
8、药物过量:没有药物可以对抗使用本药过量。
白消安注射液:
1、一般注意事项:血液系统,使用推荐量本品时,深度骨髓抑制非常普遍。可表现为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贫血或者这些情况的任意组合形式。应密切观察患者,是否存在局部或系统性感染以及出血症状,应经常检测患者的血液系统状态。告知患者:应向患者解释,发生继发性肿瘤的风险可能升高。实验室检查:接受本品的患者需每天检测全血细胞计数。包括细胞分类计数和血小板计数。监测需持续到确认移植成功为止。为监测肝脏毒性(该毒性可能预示肝静脉闭塞证的发生)。应每天查血清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一直持续到移植后28天。肾功能不全,未研究过本品在肾功能紊乱患者中的应用。肝功能不全,尚无本品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用药经验。其他:白消安可在许多器官中导致细胞生长异常。有报道,在淋巴结、胰腺、甲状腺、肾上腺、肝、肺、和骨髓中,发现以巨大、深染的核为特征的细胞学异常。这一细胞异常可以非常严重,以致于在解释肺,膀胱、乳房和宫颈脱离细胞学检查结果时,会发生困难。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给予妊娠妇女白消安治疗,可能损害胎儿。若在妊娠期间用药,白消安可在家鼠、大鼠和兔子的后代中造成畸胎。畸形和异常包括体形、体重增长和肌肉骨骼系统的显著变化。在妊娠大鼠中,白消安可造成雌性和雄性后代的不育,因白消安使后代的睾丸和卵巢中生殖细胞缺失。溶剂DMA,给予妊娠妇女时也可损害胎儿。大鼠中,在胎儿器官形成阶段给予DMA400mg/kg/d(按mg/m2计算,大约为本品每日剂量中所含DMA的40%),引起显著的发育异常,最突出的异常包括:全身性水肿,腭裂,脊柱发育异常,肋骨发育异常和心脏大血管的严重异常。关于白消安或DMA在妊娠妇女中的应用,尚无充分的严格对照研究资料,若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或患者在使用本品期间怀孕,应告知患者该药对胚胎的可能危害。应告诫可能怀孕的妇女,在使用该药期间避孕。
(2)哺乳期妇女:尚不清楚该药在人乳汁中是否有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自人类乳汁中分泌,而且人类和动物研究显示白消安具有潜在致癌原性,因此应权衡该药对哺乳期妇女的重要性,以决定是终止哺乳抑或终止用药。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依据显示白消安在儿童中清除率高于成人。因此,有必要针对儿童,开发不同的口服白消安剂量方案。本品在儿童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正在进行中。目前尚未确定本品对儿童的推荐剂量。
4、老年用药:本品临床试验的61名治疗患者中,5名年龄在55岁以上(57-64岁)。此5人均达到骨髓清除并植入成功。
5、药物过量:除造血祖细胞移植外,尚无任何已知的白消安解毒剂。若无造血祖细胞支持,推荐剂量的本品会造成白消安过量。主要的毒性为深度骨髓造血细胞减少/再生障碍和全血细胞减少,同时还可能影响中枢神经系统、肝、肺和胃肠道。应密切监察血液系统状态,一旦有医疗指征时,即应开始积极支持治疗。曾报道一名体重18kg的4岁儿童,在一次性服用140mg的Myleran片剂后存活下来;另有一名2岁儿童,在计划骨髓移植前无意中服用了超过正常量的白消安(2.1mg/kg;总剂量23.3mg/kg),但未发生不良后果;然而一次2.4g的急性剂量对另一名10岁男孩却是致死性的。有报道白消安可以通过透析去除,因此一旦过量可以考虑透析;而且,白消安通过与谷胱甘肽结合而代谢,过量时也可考虑给予谷胱甘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