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27g
国药准字Z20020131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肝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已知有本品或组方药物肝损害个人史的患者不宜使用。
4.有肝病史或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期间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岀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 恶心、上腹胀痛、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6.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7.儿童、哺乳妇女、老年人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严格按说明书用法用量和疗程服用。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