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5g:0.15g(以C14H10CL2NNaO2计)
国药准字H20020176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