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36g*24片
国药准字Z20090805
浙江康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李伟丽 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口腔科
对口炎清片所含成分过敏的患者需禁用该药物,本品如果因为储藏不当、过期性状发生了变化,也需要禁用。服用该药物期间需忌吃辛辣、油腻食物,忌吸烟、喝酒。 有肝病、糖尿病等严重慢性疾病的患者,正处于孕期、哺乳期的人群,盲目服用本品也可能会出现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