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3gx10片x4板/盒
国药准字Z21020116
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