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250mg*12片
国药准字H2202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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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