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5mg
国药准字H20080058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剂、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不是使已经发作的症状迅速减轻的药物,使用时应注意。
2、支气管哮喘患者用药过程中如出现大发作,必要时服用气管扩张剂或皮质激素。
3、对于长期服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服用本品而对皮质激素减量时,须逐步进行。已减量的患者,在中止服用本品后,可能再度复发。
4、出现副作用时,可减量或停药。
5、对于季节性发作的患者,应考虑在好发季节之前服用该药,直到好发季节结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在动物试验(大鼠)中,大量口服本品可使胎儿发育迟缓,故妊娠及有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由于动物试验(大鼠)中,乳汁中可检测到本品,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小儿支气管哮喘治疗可使用本品,对于小儿,通常按下述年龄组的一次口服量,一日2次,早饭后和晚饭后(或就寝前)服用。但可根据年龄及症状适宜地增减。
8、老年用药:一般情况下,高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易产生副作用,发现副作用时,需减量(例如半量)或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