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25g
国药准字H22020575
吉林特研药业有限公司
1、交叉过敏。对乙硫异烟胺、异烟肼、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与硝基氰化钠作用产生红棕色,影响尿酮测定结果;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3、糖尿病、痛风或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4、应用本品疗程中血尿酸常增高,可引起急性痛风发作,须进行血清尿酸测定。
5、本品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法,每周用药2次,每次50mg/kg。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结核病患者可先用异烟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疗9个月,如对上述药物中任一种耐药而对本品可能敏感者可考虑采用本品。本品属FDA妊娠用药C类。
7、儿童用药:本品具较大毒性,儿童不宜应用。必须应用时须权衡利弊后决定。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