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5g*24片
国药准字Z20090670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 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肺宁片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 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