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块重10g(相当于总药材2.1g)
国药准字Z45021909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患儿如自汗多、夜寐易惊、睡少等应注意是否为佝偻病,以免延误治疗。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