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41g
国药准字Z20060146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用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