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每粒装0.35g
国药准字B20020187
四川恩威制药有限公司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生殖器官器质性病变所致者及月经量过多者不宜选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高珊 副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妇产科(含国际部妇产科病区、西区妇产科)
妇女在怀孕期间,严禁服用化瘀舒经胶囊。对本药剂成分过敏的患者或本身是过敏体质的患者严禁使用。 服用化瘀舒经胶囊后治疗痛经时,如果在服药后,月经疼痛得不到明显缓解,或者痛经病情过于严重时,须到医院就诊,并在医生的指导下采用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