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国药准字H20083654
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
1、食管、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者慎用。如果您有疑问,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2、为避免可能的药物相互作用,请告诉医师或药剂师您正在接受的其他医学治疗。
3、如在服药期间发现妊娠,请向医生咨询,由医生判断是否继续治疗。
4、哺乳期间,不建议使用本品。
5、建议孕期不使用本品。
6、通常在孕期或哺乳期,服用任何药物之前,应首先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见致畸作用,在临床应用中,目前尚缺乏评价匹维溴铵的致畸或胎儿毒性作用的充足资料,故妊娠期间禁止服用。另外在妊娠晚期摄入溴化物,可能影响新生儿神经系统(低张和镇静)。由于尚无是否进入乳汁的相关资料,哺乳期间应避免服用。
8、儿童用药:因临床数据不足,本品不推荐给儿童使用。
9、老年用药:据现有资料,本品可用于老年患者。
10、药物过量:除腹泻、和/或胃肠胀气外,剂量达1.2g的本品未见引起人体其他不良反应。无特殊解毒药,如过量请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