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0.5g,配备10ml无菌缓冲溶液
国药准字H20058152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1、由于本品的代谢和排泄特性,当长期大剂量用药或本品联合其它排出途径相似的药物(如林可霉素或利福平)时,对肝功能不全和胆道异常的病人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2、在体外实验时,本品可在白蛋白结合位点上取代胆红素。这种取代作用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新生儿使用本品后亦未发现核黄疸。但早产儿、黄疸、酸中毒及严重病弱的新生儿使用本品时需留意这一因素。
3、所附缓冲液必须全部用完且药品充分溶解后,再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及多年的临床经验表明本品没有致畸作用。由于本品可通过胎盘,理论上又有导致核黄疽的危险,因此妊娠的后三个月应避免使用本品。母乳中的本品浓度低至可忽略不计,因此哺乳母亲可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可以使用。
6、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7、药物过量:成人每日总量不得超过2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