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μg
国药准字H20100048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下述患者慎用本品:
(1)心衰(心功能不全)患者,有报告可加重心功能不全的倾向。
(2)青光眼或眼压亢进的患者,有报告可使眼压增高。
(3)既往有胃溃疡合并症的患者,有报告可使胃出血。
(4)间质性肺炎的患者,有报告可使病情恶化。
2、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微小血管循环障碍的患者。由于本药的治疗是对症治疗,停止给药后,有再复发的可能性。
3、给药时注意:
(1)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减慢给药速度、停止给药等适当措施。
(2)本制剂与输液混合后在2小时内使用。残液不能再使用。
(3)不能使用冻结的药品。
(4)本品要通过医生的处方和遵医嘱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止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小儿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用药,推荐输注速度为5ng/kg/min。
6、老年用药:无特殊提示,请遵医嘱。
7、药物过量:目前尚无每日剂量超过120μg的文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