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100μg
国药准字H12021234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1、下列患者慎用:心功能不全、青光眼或眼压增高、活动性胃溃疡、间质性肺炎者曾报道使病情恶化。
2、本品仅是对症治疗,缓解慢性动脉闭塞症或脉管炎的临床症状,如静息性肢痛或慢性下肢溃疡的促进愈合。停药后有复发的可能。
3、注射时,局部有疼痛、肿胀感觉,若有发烧、瘙痒感时,应及时减慢输入速度。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